強制的士安裝行程記錄系統及提供電子繳付媒介 立法修訂周五刊憲

政府將於星期五刊憲,修例規定所有的士必須安裝行程記錄系統,以及所有的士司機必須容許乘客以電子繳付媒介繳付的士車費,以利用科技提升的士整體服務質素及回應公眾的需求,下周三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運輸及物流局表示,行程記錄系統須能夠在的士車廂內進行帶有錄音的錄影,以及進行可清晰顯示的士外的前方及後方視景的錄影;也需要透過全球衞星導航系統收集有關的士位置的數據,並被妥為封妥及檢驗,相信有助阻嚇的士司機的不當行為,提升的士駕駛安全,並在的士和乘客出現爭拗時,保障雙方的權益。 運輸署將於今年下半年起,透過不同渠道通知業界有關行程記錄系統的新規定,也會在今年第四季開始進行有關授權供應商的工作,讓業界明年開始在的士車廂內安裝行車記錄系統,待所有的士完成安裝後,行車記錄系統可隨即開始運作並須連結至運輸署的中央資訊系統。 當局又說,行車記錄系統所錄製的影像及數據必須以編碼處理,以保障乘客及司機的私隱,只有在指明的情況下,執法機構、運輸署署長及獲授權人士方可取覽或檢索車上錄影。 當局提到,現時很多的士司機仍然只接受現金,令乘客感到非常不便,修訂規例將規定所有的士司機必須接受乘客以電子繳付媒介繳付車費,明年4月1日生效。運輸署會積極協調各電子繳費媒介平台,安排工作坊或簡介會,協助司機學習如何經電子繳費媒介收取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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